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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职工缴纳购房款的通知

我校职工住宅用地已成功挂牌出让,并与济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须在约定的时间内缴纳土地款和前期手续费用,购房者需缴纳第二次购房款(约总价款的35%),具体缴纳方案如下:

1.缴纳时间:201352-10日。

2.缴纳购房款范围:满足学校购房条件,并已缴足购房款10%者。

3.本次缴纳购房款额度:根据购房面积,9015.75万元、12021万元、15026.25万元、18031.5万元。缴纳购房款依照预购房面积标准,住房面积最终以具有国家资质的测绘部门核定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,总房款多退少补。

4.缴纳工作的具体实施:为了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安全及便利条件,各次缴款均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,缴款人将应缴纳款项缴至学校工会账户(地址:山大路与经十路交叉口东南角,汇丽华城一楼齐鲁银行)

账户名称: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工会委员会

    账号:000000029004100000501

开户银行:齐鲁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

齐鲁银行及各其他银行储蓄点均可办理缴款、转款手续,缴款后,请各位教职工务必于5月6日——8日内持盖有银行章的储蓄回单,到东校区财务处211室换取学院所开具的暂收收据,若需到西校区财务室换取收据者于59-10日两日内换取完毕。

5.本次缴款截止日为510日,如逾期不缴、缴纳部分款项者,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力。

咨询电话:58997202  58997290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山东青年政治学院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