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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退还部分职工借款的通知

各位教职工:

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决定,2013年度学校拟退还部分职工借款,并相应地支付利息,具体方案为:

1、退还借款的批次。本次退还的职工借款批次为:2005年1月、2005年5月和2006年1月举借的三批借款。

2、对应的收据日期。 因2005年1月、2005年5月和2006年1月的三批借款均已到期续借,退还的三批借款收据时间应分别为:2008年1月、2008年5月和2009年1月。

3、还本付息程序。以学校收据为依据,请各位教职工持以上时间的收据,于2013年10月29-11月8日办理退款手续。需在老校办理手续者,请于11月7日到老校财务处办理。

4、办理地点。7号学生公寓财务报账大厅

未尽事项,请咨询财务处电话:0531-58997202

联系人: 薛白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