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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颐心苑活动场馆正式开放及办理离退休干部活动证的通知(转发)

  以下全文转发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通知,如需要办证的离退休教职工,可在3月31日前带齐证件及费用(自理)到离退休工作处集中办理。

  省委各部委、省政府各部门老干部(干部、人事)处,各人民团体老干部(组织、人事)处,有关企业、各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(组织、人事)处:

  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重视关心下,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颐心苑(省老干部活动中心)已建成并投入使用。为满足省直离退休干部到颐心苑参加活动的迫切愿望,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,经研究确定,颐心苑活动场馆自2014年元月起正式开放,并分批分期为省直离退休干部办理活动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开放时间

  根据省直单位离退休干部人数结构情况以及新中心设计功能、接待能力,按照积极稳妥,循序渐进,科学管理,有组织、有计划安排的原则,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,主要活动场馆拟于2014年元月2日起,有计划分批分期向省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开放。

  二、场馆开放范围及管理

  颐心苑活动场馆面向省直离退休干部开放。首批接纳的活动对象为省直离休干部和退休省管干部(含省直单位驻鲁院士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、授予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、省级以上劳动模范)。开放初期,上述人员可凭离、退休证和相关证件到开放场馆参加活动。同时,通过各单位老干部处,分期分批为省直单位离、退休干部办理活动证。届时,具备条件的场馆全面正式开放,省直离、退休干部凭活动证到有关场馆参加活动。场馆开放初期,对一般场馆和活动项目暂不收费。对部分容纳人数少,运行成本高的场馆和活动项目,实行适当收费的管理办法。

  三、活动证的办理和类别

  为保证活动场馆安全有序,参照外省的成熟做法和经验,对符合参加活动条件的人员,实行办理活动证,凭证到指定场馆参加活动的管理办法。活动证有效期一年,定期年审换证。活动证分为普通活动证和舞厅活动证两种。普通活动证适用于除舞厅以外的所有活动场馆;为保证舞会活动安全有序,将根据舞厅容量,有限度地为喜欢跳舞的离退休干部办理舞厅活动证,此证仅限在舞厅使用。

  四、收费标准

  普通活动证、舞厅活动证,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。两证有效期为1年,每年12月份进行年审换证。同时,为申请办理活动证的人员,统一办理意外伤害险(保额6000元)、意外医疗险(3000元),保险费每人每年5元,在办理活动证时一并缴纳。办证缴费时,由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出具收据。

      五、办证要求

      1、活动证办理工作量大面广,时间集中,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,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,集中到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办理。

      2、填写《办理省直老干部活动证登记表》及《办理省直老干部活动证统计表》并加盖公章;《统计表》需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(格式为excel)。

  3、办证时,请携带上述表格,本人离退休证复印件,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(电子版,背景为白色,每张照片后标注其姓名)及办证费用。

  4、领取活动证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办证及缴费时间、地点

  时间: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,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:30—5:00。

  地点:马鞍山路11号颐心苑三楼313房间

  联系人: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一科张莉莉

  联系电话:0531-61379011

  邮箱:art677@163.com

      附:《办理省直老干部活动证登记表》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12月30日

   办理省直老干部活动证登记表

  单位: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 月  日

姓   名

 

性 别

 

照片

出生年月

 

政治面貌

 

离休/退休

离休□  退休□

办证种类

普通活动证□  舞厅活动证□

原工作单位

 

原职务

 

离(退)休后享受待遇

省级□

厅局级□

处级及

以下□

专业技术

初级□中级□高级□

家庭住址

 

本人电话

 

老干部处(科)联系电话

 

应急联系电话

(子女或家属电话)

 

是否已参加省直老干部文体协会

是□  否□

参加文体

协会名称
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说明:请在选项方格□内打√,例如:离休√  (此表复印有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