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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房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(转发)

 627日,学校购房职工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职工选房的相关议题,现说明如下: 

  一、为尽量满足职工购房意愿,在72日前允许已购房职工由大面积户型调为小面积户型。需调购房面积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交项目部综合部(学校锅炉房203室 电话58997251)。 

  二、楼层差价定为10元—20/层。18层楼房以9层为标准价(成本价),向上每层递增20元,向下每层递减20元。29层以13层为标准价(成本价)开始向上每层递增10-20元,向下每层递减10-20元。详见楼层差价表。 

  三、在本次选房时职工可选购复式户型。上复式户型与原购房面积同等面积部分执行成本价(17层),超出面积执行市场价7000/平方米(18层);下复式户型地上部分执行成本价加1000/平方米(1层),半地下部分执行储藏室价格。 

  四、储藏室、地下车位在划定的区域内按照选房排序同时选定。 

  五、允许购房职工退房。只退所缴购房款不计利息。 

  六、团购房在相关楼座划定区域由团购单位自行组织选房。 

  20146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