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院研究决定,从2014年4月份起发放物业补贴,每人每月物业补贴标准:
厅级 280元;
处级(高级) 220元;
科级(中级) 170元;
科员及其他(初级)150元。
同时,从2014年4月份起西校区居住的教职工,按建筑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,每月每平方米0.65元,非教职工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.2元,公用面积物业费由学院承担。以上从2014年12月起补发物业补贴和缴纳物业管理费,从工资扣发。
201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