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,做到信访老干部有人接待、信访事项有人办理、信访诉求有人解决,落实好、维护好老干部的利益,促进老干部工作全面协调和谐发展,现制定以下信访工作责任制
一、领导责任制。离退休工作处的主要领导为老干部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老干部信访工作亲自抓,推动老干部信访事项的解决;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,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二、首问负责制。要树立信访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,在具体信访工作中,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,坚持谁接待、谁负责协调处理,确保老干部来访反映的问题得到处理落实。
三、分工负责制。离退休工作处处长为兼职信访工作人员,具体负责老干部信访工作,要做到:1、认真负责,礼貌热情,文明接待,恪尽职守,秉公办事。2、确保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3、提高信访事项的一次性办结率,杜绝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。4、超前做好老干部信访处置工作,及时准确报告重大突发上访动向,采取有效措施,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。
四、责任追究制。对引发或不及时解决老干部信访问题,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